中新网7月13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官员定期报告收入、房产、投资以及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十四大类情况。
该规定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其中最重大的变化是,编号为中办发【2006】30号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也即2006年发布的《报告规定》中第十条“对报告的内容,应当予以保密。组织认为应当予以公开或者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被删除,更改为“应当设专人妥善保管”。 此次新规将官员报告的财产范围有原先的8项扩展到14项,是中国迄今为止最为严厉的纪律规定。但是,此次《规定》和社会所期望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有距离,此次《规定》缺少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应具备的公示和法律惩罚的关键环节。
香港《大公报》13日刊出文章《官员财产申报莫成“秀”》。文章说,这项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举措,被认为是向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又迈进了一步。财产申报绝非一“报”了之,需要一系列完善的存盘、公示、核查、监督、问责等机制相配套,才能真正发挥防腐反腐的威力。
文章认为,要切实推进财产申报,就必须拿出足够的魄力和胆识,破除阻力;同时加大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的力度,决不能将反腐防腐寄希望于官员的自觉行动。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财产申报沦为一场秀。
新加坡《联合早报》的报道则引述北京分析人士的话说,虽然新规定没有要求将官员财产向社会公示,公众还难以监督官员财产申报的真伪,也没有引入法律对瞒报官员进行惩处,但与以往的规定相比,新规定还是增加了对官员的约束力,应该说是向着正确的方向迈进了一步,这也是舆论不懈呼吁推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一个成果。
《印度人报》12日也对中国政府的反腐行规予以了关注。报道指出,中国的执政党意识到,多年来实施的反腐举措仍需完善,最高决策机构业已承认腐败“严重削弱和损害”党的公信力。
报道指,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外资的涌入,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和商业界限间的不透明让腐败现象在各级官员中蔓延。
法新社报道称,中国政府周日出台了更为严厉的反腐政策。该媒体援引胡锦涛主席的话称,对贪污腐败官员的处理关系到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必须要向腐败宣战。
报道指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国的腐败官员通常会将非法资产转移到亲属或者移居国外的家庭成员的账户上,为此,新规要求领导干部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等情况,以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美联社12日刊文称,此次中国政府出台的反腐新规不仅针对中国共产党党内官员,甚至一些非党派人士和在国营公司任职的官员都需要报告个人收入和资产情况。
文章称,普通的中国人抱怨官员的腐败现象过于严重,而中国的领导人也认为腐败现象是国家稳定的巨大威胁。
美国彭博新闻社也在第一时间报道了中国政府反腐新规的出台。文章称,中国政府发布了空前严厉的反腐举措,将监督的对象扩展到了几乎所有的中层领导干部。
文章还援引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长吴玉良的话称,在去年对34万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中,有14万个被发现存在腐败问题。对此,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该问题上正采取更为强硬的立场。
共和网评论:《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比以前规则有所进展但无法取得根本进展的产物。
中共领导和执政理论基础早已失去(共产主义模式越来越远),但是越来越庞大的中共党组织、党员垄断着政治、经济、文化权力,掌握官员选举权、法律制定及修改权。他们利用这些权力维护自己不科学历史、维护现实不合理权力,也就维护自己特权与腐败。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依存,中国改革与发展的阻力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艰难。
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共比近代满清时代还落后,只在经济领域改革,政治领域改革依然难以起步,只不过在原来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上增加了一些公共管理机构,不仅造成机构和官员不断膨胀、而且这些机构仍然为中共官员所把持。没有平等、公正、公开竞选制,没有权力制衡机制,只有普遍存在终身制、任命制,造成政阀横行、腐败泛滥,而国际成功的、科学的、民主的反腐模式却因既得利益者阻碍不能引入中国。
可以断定,中国早已成为世界腐败中心。长期以来中共官员积累的财富早已令世人惊讶,如果严格按照国际模式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现有绝大多数中共官员将不得不退出政治舞台甚至成为阶下囚,给世界震撼力不亚于1945年8月日本广岛、长崎原子弹爆炸,是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揭露斯大林暴君给世界影响力十倍、百倍。因此,中共官员一方面阻碍来自中共党内改革、另一方面阻碍来自国内改革或国际压力。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难以走通,那么按照建立民主、科学、廉洁、廉价、高效的政治制度——首先就是要精简机构和人员(特别是精简党的机构和官员)更是艰难。 这是中华民族的悲哀!但是,这些权力者在高唱“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又是那么一致,那么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