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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 |
| “国进民退”?私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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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13 22:35:10 共和网 来源: 查看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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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是政府的附属物,也是政党的附属物,同时又是各级党政官员附属物;企业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置难以真正称得上是企业,造成企业效益下降、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落后,难以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     但是,在近来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势下,科学、良好的法律和政策普遍缺乏或落后,土地、矿产行业私有制经济疯狂、飞速发展,也就成了私有企业主与各级、各部门党政官员权钱交易场所。     地产行业在大批官员大肆收受贿赂、损公自肥,更是地产商积累了大量财富。在世界前列地产商中,中国占据一半。     在矿产资源方面,无论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在资源利益分配方面,在资源产品价格长期极大上涨时,各级政府分配仍然按照几十年前的标准,所得极少;当地群众又被排除出利益分配权利之外。这样,资源分配权利就被各级党政官员“代表”去了!这就造成在官员大量收受贿赂或持股的同时,大批矿产资源(甚至很多战略资源)被贱卖,造成大量环境污染,也是众多矿难频发的主要因素。     解决中国矿产资源开发方面,问题根本不在于公有还是私有,关键是:企业规模适度,技术先进,环境保护技术、资金投入充足;各种资源利益分配应在各级政府、企业、群众之间合理分配并加以制度和法律化,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而不再是由各级党政官员来“代表”或垄断,加强社会监督机制。     国有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利益分配也应合理化。防止出现企业垄断、权力垄断、地区垄断、党派垄断、家族垄断局面,造成既损害社会公平又损害社会效率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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