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法律制定、司法审判时,对恋爱、婚姻不成就杀人,抢劫、偷窃杀人,报复杀人,必须严惩。且杀人者大多是男性,受害者大多是女性。被杀者不是残疾人、智力低下的人,大多是智力、形象较好或佼佼者,这就导致中国民族遗传基因有一次下降。
我看到很多被杀者家庭维权者,不要赔偿、只要判杀人者死刑,否则接受赔偿就难以判杀人者死刑。应该法律明确:既要判死刑,还要从重赔偿,一般200万以上,在一起生活18年以上父母、兄弟姐妹都要参与赔偿,除非每个人都处于贫困线以下。
生长成本、未来创造、家庭希望、精神损害,难道不该赔偿吗?。
杀人者处死也必须残酷。若对杀人者处以凌迟,今天90%杀人者就不敢杀人,因为处死时太难受。可在火葬场旁边建1、2间坚固房子,将杀人被判死刑者关进房子,让他(她饿死)。我问过一个医生:讲杀人者死刑犯饿死、枪打死、注射毒针,哪个死最难受?他说饿死最难受。
而且,那些杀人者杀害对方时,还说不定自我安慰:今生不能在一起,下辈子在一起。饿死者鬼都在要饭。二战美日争夺瓜岛,日军大批饿死。一个曾经师团长到岛上慰问,回国后,那师团长神经出问题,他说在岛上我吃饭时, 很多饿死鬼在他碗里抢饭吃。
不是法律、司法有多狠,而是要让杀人全面考虑后果,绝大多数杀人者放弃杀人念头。